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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面向海淀区非京籍无房职工配租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7-12-2 08:02
标题: 关于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面向海淀区非京籍无房职工配租的公告
关于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面向海淀区非京籍无房职工配租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符合条件的非京籍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新北京人”)的住房问题,切实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将面向海淀区“新北京人”配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燕保·温泉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海淀区温泉镇温泉路,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运营,经摇号配租后尚有部分剩余房源。按照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不断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提高分配的精准化,结合“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原则,燕保·温泉家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的30%将面向海淀区“新北京人”配租。

此次配租房源共计127套,其中小套型118套,建筑面积约34.45-38.43平方米;中套型9套,建筑面积约48.01-48.0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2元/建筑平方米·月。项目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

参加本次配租的家庭应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在海淀区缴纳社保或个税,所处行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需要。

(二)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1人家庭申请配租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三)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且没有住房转出记录。

(四)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

三、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6日10:00——2017年12月7日17:00

2.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人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每个申请家庭只能登记一次,如发现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分别作为申请人进行了重复登记,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配租摇号

1.摇号时间:另行安排。

2.组织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3.摇号结果公示:摇号结果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核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摇号结果的摇号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选房签约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单身1人家庭不可选择中套型房源。

四、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本次配租的组织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新北京人”登记所需上传材料清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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