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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鉴于近期北京两限房频频出事,建议开始筹建业主委员会,大家有什么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yumo3569    时间: 2013-1-14 17:06
沙发,同意
作者: 飞扬    时间: 2013-1-14 17:20
                                 
作者: 天使之翼    时间: 2013-1-14 17:22
yumo3569 发表于 2013-1-14 17:06
沙发,同意

强烈关注,大家都来讨论啊
作者: samesoso    时间: 2013-1-14 17:29
我现在算是什么位置啊!我代表群里99个人严重同意!
作者: 限价房幻想    时间: 2013-1-14 18:01
业委会将来是肯定的,支持。
作者: daydream555    时间: 2013-1-14 18:01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3-1-14 18:24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3-1-14 18:25
这是个好事!  支持!
    筹备过程是个和艰难的事情,希望大家 边筹备,边提出议题,边统一意见,符合业主利益的意见 边呼吁,边向主管部门交涉。
   物业费标准问题就是 一个很好的议题。
   物业费的收取 应该是  物业公司与业主  依据物价局、房产局确定的条件 协商确定。   但开发商利用 主导合同的 权力,捆绑签署 物业管理合同,变相剥夺业主的协商权益,形成事实侵权行为。
   楼主的提议,使我们能够 提前跟 制定物业价格的企业 进行协商。

   但我衷心的希望,不要因为和物业公司协商 价格的事宜,最后演变成 影响大家早日或者 按合同入住的时间。  因为这种协商往往形成 漫长 拉锯战 --  最终一年无果很正常,最终受伤害的肯定是我们业主。
作者: 衰退    时间: 2013-1-14 18:32
飞翔 发表于 2013-1-14 18:25
这是个好事!  支持!
    筹备过程是个和艰难的事情,希望大家 边筹备,边提出议题,边统一意见,符合业主 ...

同意这段文字的内容
作者: 维尼和梅梅的家    时间: 2013-1-14 18:32
同意!

同意!
作者: 盼盼    时间: 2013-1-14 18:41
强烈关注
作者: whwwxx    时间: 2013-1-14 19:21
同意
任何事情,要让大家都持一个观点都不容易。希望有牵头的,不要啥事儿,先自己窝里争来争去,最后什么都不了了之,一事无成。(见收房问题)

作者: 笑口常开    时间: 2013-1-14 19:48
  同意!!
作者: 猩猩    时间: 2013-1-14 20:00
同意
作者: 温洋    时间: 2013-1-14 20:08
这帖子很好,支持!
作者: 晴耕雨读    时间: 2013-1-14 23:28
入住率才是成立业委会的关键,,,
作者: 等待    时间: 2013-1-15 04:56
支持成立业委会,维护我们的权益
作者: 林荫大道    时间: 2013-1-15 09:14
同意!但是现在有点早吧!业主委员会成立是街道牵头,还有几项手续!业委会委员是业主选举产生的!现在
作者: 蓬蓬    时间: 2013-1-15 09:22
同意!支持!楼主牵头吗?总得有个领导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3-1-15 09:28
好事情,赞成
作者: yinghua    时间: 2013-1-15 10:30
早着呢,收房一年以后再考虑这事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3-1-15 10:47
【转载&汇总】如何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条件、程序、障碍及法律依据等等
http://www.shanhou.net/forum.php ... d=21020&fromuid=111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小区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

作者: 山后zg    时间: 2013-1-15 10:48
同意。
作者: 橡树    时间: 2013-1-15 11:43
支持
作者: 何易    时间: 2013-1-15 12:34
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
作者: 必疯    时间: 2013-1-15 13: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山后泡温泉    时间: 2013-1-15 13:25
支持!
作者: mccman    时间: 2013-1-15 14:31

作者: 镇邪委员    时间: 2013-1-15 15:25
山后 发表于 2013-1-15 10:47
【转载&汇总】如何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条件、程序、障碍及法律依据等等
http://www.shanhou.net/forum.p ...

看来得等到明年5月才能成立了。
不过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张罗了
作者: 心动    时间: 2013-1-15 15:52
同意,希望尽快建立
作者: 步军    时间: 2013-1-16 08:43

作者: ftp11    时间: 2013-1-16 12:33
严重同意

作者: da_zhima    时间: 2013-1-16 13:05
支持!!!!!!
作者: chynyn    时间: 2013-1-16 16:45
同意!
作者: chynyn    时间: 2013-1-21 15:52
坚决同意,必须的
作者: jjx    时间: 2013-1-21 16:46
本帖最后由 巡查员 于 2013-1-21 17:34 编辑

本人志愿加入业主委员会,建议业主委员会住户里能有个懂法律的律师,这会给大家带来法律上建议。
作者: angelding    时间: 2013-1-21 17:32
同意!
作者: 丁丁历险记    时间: 2013-1-22 13:52
只要涉及共同权益的都应该关注。
作者: 大白鹅    时间: 2013-1-22 15:48
咱们小区的物业费是多少?当时就顾着低头签字了,根本没注意看。
唉,这就是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啊——人家买商品房的,自主权都在自己手里。可咱买这房,都催促着售楼处赶紧跟咱们签合同,生怕哪个环节不符合标准,就没资格买了。
作者: wylvs2011    时间: 2013-1-23 11:13
支持!必须支持!
作者: ←珍£惜√    时间: 2013-1-23 14:47
同意 同意 ,  很同意   
作者: 情系温泉    时间: 2013-1-23 18:15
要有牵头的人,最好发个报名帖
作者: 梦寻香格里    时间: 2013-1-25 09:52
算我一个,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作者: 尼罗河·辛帝李    时间: 2013-1-25 17:47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3-1-26 12:26
赞成!! 建议楼主发报名贴吧! 请 报名对人员 把自己的从事工作、本人专业、简单的经历介绍一下。
     对有司法经历、规划建设、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参加最好。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其行业政策、技术法规、司法诉讼法律知识的优势,减少大家只在一些表象上纠缠不休,对实质问题、运作程序、方法策略、可操作性缺失考虑,致使重大问题出现 空喊无果 的现象。
作者: 金土格格    时间: 2013-1-28 08:50
同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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