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7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民生实事
(共36件)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4700套,竣工5000套。北安河安置房东区、西区项目竣工面积77万平方米;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租赁和公租房租金补贴工作,持续提升公租房后期服务管理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北部办、区房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推进苏州街站一体化、笑祖塔院“城中村”环境整治、树村、魏公村小区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力争完成5000户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提高群众居住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持续加强531个老旧小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推动自我服务全覆盖,满足居民基本服务需求,进一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社会办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二、方便市民出行
4.开工建设西北旺南路西延工程,加快推进上庄路南延工程建设,完成板井村路、肖家河周边路网部分道路建设,新增道路通车里程18公里。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5.推进道路疏堵及大修工程,实施小营西路与安宁庄西路交叉口等10个疏堵点位改造,完成5万平方米道路大中修。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6.进一步改善群众夜间出行条件,完成金庄甲1号路、罗庄中路等20条无灯道路的路灯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7.在上地九街与创业北路交叉口等5处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针对地铁16号线北段开通、三环路公交专用道启用等对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影响,及时调整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调整中关村一桥等10处拥堵点段交通组织,提高路网通行效率。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8.缓解居住区周边停车难现状,采取单行单停或双停等措施增加停车位不少于500个; 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行行为查处力度,新装科技执法设备不少于10处。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三、营造生态宜居环境
9.基本完成海淀、东升等7个镇和永定路、田村、西三旗等13个街道约3.2万余住户的“无煤化”工作,减少空气污染。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0.完成大工村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并启用,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1.实施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绿地土壤有机质提升,建设一座综合型园林绿化生物质处理站。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2.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完成朱房北二街、旱河路辅路等20条背街小巷的铺装硬化、绿化补植、完善公共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市级标准。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城乡交叉地区管理,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拆除违法建设不少于400万平方米。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4.开展“开墙破洞”整治,完成3441处“开墙破洞”的封闭和恢复原状工作,提升城市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5.对6座重点景区内公厕升级改造,改善如厕环境,进一步提升游客满意度。
主要责任单位:区旅游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完成树村学校新建工程和北京航天城学校小学部一期新建工程,新增2520个小学学位,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7.加强医联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组织专家下基层不少于12000人次开展出诊、带教、培训和会诊等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选拔不少于120名业务骨干到核心医院进修学习;建成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方便群众就医。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8.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五进”行动,开展肿瘤防治工作,完成1400例“五癌”高危人群的临床检查;全力推动口腔疾病防治结合工作,完成20000名儿童口腔检查、80000人次学龄前儿童氟化泡沫预防龋齿工作,以及31000颗窝沟封闭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19.加快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推动社区(村)级达标率提升至100%,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活动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0.着力提升书香海淀、中关村系列演出季和海淀文化季等品牌文化活动,持续打造海淀合唱季等文化活动,提供高品质文艺演出800场,举办公益性文艺演出200场。完成各类培训20万人次。全年各类文化活动惠及群众500万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1.不断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新建(更新)全民健身工程120套;培训20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和1000名冰雪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
主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五、提升社区生活便利性
22.推进便利店、早餐网点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布局完善和品质提升,全区商业连锁化率达到30%以上;推动区域蔬菜零售网点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发展,规范和新增蔬菜零售网点100余处。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3.推动末端物流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完成高校、写字楼、社区等100家以上末端快递服务点建设,缓解快递“最后一百米”配送难、配送乱现状。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六、促进社会保障
24.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力度,为30000户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办理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为70岁以下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老人办理住院补贴险。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5.为55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人员缴纳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6.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助残、助学等志愿服务,组织10万人次志愿者提供250万小时服务; 开展失独、孤寡、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工作,试点安排专业心理辅导机构,为200位老人开展精神慰藉服务,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
主要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7.为2000名有需求的80岁以上老人安装配备家庭助浴设备,解决高龄老人洗澡难问题;完成西三旗敬老院清真餐厅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8.为300名有需求的中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等“一对一”、个性化的居家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区残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9.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帮助1.7万名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0.继续实施城乡妇女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女性创业水平,举办就业及手工技能等培训100场3000人次,分批扶持培育有前景的农村妇女创业项目,广泛挖掘培养城乡妇女致富带头人、女性创客。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及业务指导30场1000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区妇联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七、确保群众生活安全
31.完成地下空间三年综合整治市级挂账任务。超额完成34处普通地下室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使用不少于30处约15000平方米普通地下室,消除安全隐患;清退关停51处住人类人防工程,对60处人防工程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监管,推进人防工程公益化利用。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民防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2.为老旧居民楼、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及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家庭安装11.9万个独立式火灾报警器,提高居住安全;推动50%的社区(村)和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小型消防站,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消防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3.推进静态安防设施建设,完成2826个老旧模拟监控摄像头升级改造,力争新增1002个高清监控摄像头,提升安全防控力度。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4.以大型以上餐饮、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的街区或购物中心为重点,各街道至少建成一个“明厨亮灶”示范街区(购物中心),实现“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500家以上,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5.对60座农村生活自备井井房进行维修,更换生活自备井消毒设施40台,确保农村地区供水安全。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36.开展200场30000人次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和300期15000人次应急救护技能取证培训,提高群众避险逃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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