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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山后网管理员官方回复在6楼) [打印本页]

作者: 盘河马    时间: 2012-11-29 10:06
标题: 网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山后网管理员官方回复在6楼)
这两天论坛比较热闹。
其中的是是非非,自有雪亮的眼睛看着,无须多言。
即使言论过激的亲邻,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一下,应该也能明白自己的言辞所指是否合适,指责是否恰当。

网络时代,信息得来似乎过于容易,而不知珍惜。
我一直以为,网络只是一个高效的不可忽视的工具,但务实的根基从来都不可少。
譬如电子商务,从上个世纪末就开始热炒,但真正红火起来,还是依靠现实中的商家顾客齐努力、物流行业大发展,而不是网站做得比当时完美了多少。
回首看这几年的历程,从最开始的争取摇号……一直到现在。无网络,难以成事;无务实之人,不能成事。

网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已经建设好的平台上发文很容易,但发文之前,请先冷静想一想,自己在何处、自己所获得的信息来自谁(无论这些信息、照片是否准确完整)、自己想对谁吐槽、可能伤害的又是谁。

btw,个人建议:请山后老大把置顶之类的道具暂时取消吧。抢抢沙发也就算了,这种涉及网站方态度的操作道具,还是不要用作娱乐为好。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2-11-29 10:07
先坐再看
作者: 山后泡温泉    时间: 2012-11-29 10:11
“网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作者: 开水煮太阳    时间: 2012-11-29 10:15
支持。
作者: benjamin    时间: 2012-11-29 10:15
路过~~ 责任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2-11-29 10:19
非常感谢盘河马的文章和建议!论坛将尽快对【道具商店】中的操作类道具进行重新设置,同时请所有亲邻和会员严格遵守论坛规定,共同维护和爱惜我们的网上家园。

针对近期论坛中出现的争议和讨论,论坛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版规进行处理,并依照本规定,对删除的违规帖文(包括相关质询帖文)及违规ID的处理不再单独做进一步解释。论坛规定如下:http://www.shanhou.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84

请所有会员务必认真遵守!再次感谢大家对山后网的支持和理解!

作者: 潇潇雪    时间: 2012-11-29 10:23
很好,支持
作者: 老赵    时间: 2012-11-29 10:25
我赞同、赞同。(我图省事,可是小于10个字符发不出去。下次就知道了)
作者: mccman    时间: 2012-11-29 10:25
河马兄说得有道理。。。。。
作者: 小林    时间: 2012-11-29 10:27
支持河马兄,说得好,说的对!
作者: 温洋    时间: 2012-11-29 10:27
嗯,有道理,权且挺一个。
作者: 雨霾风障    时间: 2012-11-29 10:30
网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这话说的在理!
没看出来,河马还挺会往上捅词儿,一看就是“文人骚客”啊
作者: 山后泡温泉    时间: 2012-11-29 10:48
这帖突然火了,哈哈
作者: 秋羊    时间: 2012-11-29 10:56
明白话给明白人看,明白人自然能明白。
作者: duyitao    时间: 2012-11-29 12:30
马兄说的对,成年人做事要冷静。
作者: dawenxi    时间: 2012-11-29 13:03
都是人才啊
作者: 冈仁波齐    时间: 2012-11-29 13:43
盘河马,一下就加了20威望,V5
作者: 衰退    时间: 2012-11-29 15:05
一切以和为贵。支持这一的理性的声音!
作者: samesoso    时间: 2012-11-29 16:16
说的有道理,就事论事,说话分在理不在理。而不是谩骂!想早签约晚签约都是个人自由,可是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的权利,都有组织起来一起争取的权利,而组织者就是平衡大家的需求。不满的不是7姐,而是7姐带来的消息

作者: 展心1    时间: 2012-11-29 16:28
支持
作者: citynuman    时间: 2012-11-29 17:29

作者: 清风77    时间: 2012-11-29 18:29
标题: RE: 网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山后网管理员官方回复在6楼)
samesoso 发表于 2012-11-29 16:16
说的有道理,就事论事,说话分在理不在理。而不是谩骂!想早签约晚签约都是个人自由,可是每个人都有表达自 ...

直接找开发商
作者: 天天小乐    时间: 2012-11-29 22:37
刚看到河马的文章,写的真好,支持一个!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11-30 12:59
支持河马,说得好!尤其题目标新立异。很棒!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11-30 13:00

作者: gaoyb    时间: 2012-11-30 15:38
我说两句。帖子内容:“感觉七姐被开发商利用了,那个李建估计也是开发商棋局上的子,我们该去找开发商说道!完全赞成大家在群里集聚一下,去找开发商问问,他们难处在哪里,难道8区的同志们和开发商有仇,为啥把准业主的利益给放到最低位?到底何时能签约,如果签给个准话,何时何地签。”其实此贴就是对七姐带来的消息表示质疑,并非质疑七姐的为人和付出。

理由是七姐同大家伙一样要正常工作,开发商代表对他说了啥她就转述啥,无法知道开发商背后的真正用意,作为8区的我想急早签约所以才发贴。目的就是唤醒8区准业主,去和开发商沟通,争取早签。

这是我的合理诉求,不妨碍任何人,但别有用心的人拿我指责7姐说事,借此在网络上谩骂、诋毁、挖苦、各种极尽所能的无理取闹。说真的我真想跟这帮无赖之人走到现实中给他几个嘴巴子。甚至想针对帖子内容跟他们去公安局法庭讨个说法!后来想实在犯不上,为了息事宁人,我把帖子标题及内容删去,但我绝不是怕这些人,或者觉得帖子内容针对了谁,内容又伤害了谁,错到哪里了。

谩骂之流,如果觉得早签给你带来什么麻烦可以合理表达,写出你的真正缘由,不必如此兴风作浪。如果你觉得早签的业主是怕了超标或者是开宝马的,可以调查我们、投诉我们、向政府报告我们。清者自清,都穷的叮当响了,谁怕这些呀,就为一个早签早省心,被开发商吊着太累的慌。

以前一直潜水不曾发言,这次算是领教了网络社会的邪恶,希望山后能在管理人员、斑竹们的强有力的管理下,保持积极向善,维护网络社会和谐!
作者: 必疯    时间: 2012-11-30 16: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本本    时间: 2012-12-3 09:23
出发点是好的,即使打你一顿,大家事后也会明白,如果有其它用意,事后大家也会明白,只有一时的糊涂,没有一世的傻子
作者: perfume    时间: 2012-12-3 11:03
看到这么多理性的人,是件非常高兴的事。
作者: 何易    时间: 2013-1-9 12:07
                     
作者: DYJ1481    时间: 2013-1-12 16:29

作者: marlson2013214    时间: 2013-2-19 12:58
我想这大概可能也许是很对的
作者: luhaiml_75    时间: 2013-3-10 02:06
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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