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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提醒 [打印本页]

作者: 123    时间: 2012-11-1 20:06
标题: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提醒
公积金贷款,不只分市管和国管,国管只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个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3个分中心,还有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不同的分中心准备的材料不一样,面签地点也不一样,大家最好弄清楚自己的情况,免跑冤枉路。
       我是属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今天亲自跑了一趟了解到的情况是,中直分中心不需要单位开具收入证明,也不需要开公积金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的证明,因为我是单身的,另只需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即可。因为哪个欣思达没有把中直的材料清单提供出来,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准备要填的借款申请表,抬头写的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表,所以自己带回来一套材料。办公人员说本来这套材料要等签合同后才能给的,因为我提前去了,所以人家就给我了。
        我只知道分中心有铁路分中心,至于需要什么材料别问我,我不清楚。
该死的欣思达电话就是打不通,去她
作者: benjamin    时间: 2012-11-1 20:58
lz  是去的蓝岛大厦么?
作者: www108    时间: 2012-11-1 21:26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2-11-2 08:14
不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飘过
作者: benjamin    时间: 2012-11-2 13:25
123 发表于 2012-11-1 21:26
地址在这儿
http://www.bjgjj.gov.cn/fzx/zzfzx/zzfzxjj/200801/t20080123_729.html
大红罗厂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6年10月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住房资金管理工作。2002年12月18日,根据《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京政函[2002]10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北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整合为统一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时,设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根据《实施方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及具体操作将逐渐实现统一,中直分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仍负责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作者: 展心1    时间: 2012-11-2 13:40

作者: 123    时间: 2012-11-2 16:36
玉亭姐姐真好
作者: 新游侠    时间: 2012-11-2 16:50
还真的分的这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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