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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三类保障房入住前将复审 [打印本页]

作者: FAN    时间: 2012-9-8 07:49

作者: 老赵    时间: 2012-9-8 07:56
谢谢楼主!
作者: pxyboy    时间: 2012-9-8 08:54
这个办法一出台,估计很多人要骂娘了
作者: 123    时间: 2012-9-8 08:55
本帖最后由 123 于 2012-9-8 09:03 编辑

这篇文章对限价房的复审有了明确说法,大家要仔细看哟
这下不怕超标了


作者: 123    时间: 2012-9-8 09:05
出去买份今天的新京报,以防zf变卦

作者: ynotgo    时间: 2012-9-8 09:08
到底有没有限价房
海淀这帮sb,其他区同期的早就入住了。

还说什么摇号到入住一两年,海淀是10年摇号,14年入住。
作者: 情系温泉    时间: 2012-9-8 09:12
好乱啊                  
作者: 新游侠    时间: 2012-9-8 09:15
看了楼主的消息貌似我们不用再担心审核超标么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2-9-8 09:25
1\入住前的这次审核只审住房。
2\区县住保部门可优先回购。

作者: ynotgo    时间: 2012-9-8 09:27
另外没写审查的时候外地的房产算不算
作者: 月亮    时间: 2012-9-8 09:34
本帖最后由 月亮 于 2012-9-8 09:35 编辑

看来只要入住前没有买或继承其他房子就可以。对收入这点比较人性化,赞一个!
作者: 起司猫    时间: 2012-9-8 09:44
 记者注意到,此次复审的保障房中,并没有包括限价房。
此外,与之前几个环节的审核收入、资产、住房不同,入住前的这次审核只审住房。对此,这位负责人说,由于社会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如果在已经购房、等待入住的这段时间里,申请家庭的收入超标了少许而退出的话,也并不人性化。
作者: 橡树    时间: 2012-9-8 09:49
政府必须倾听民意,否则,在信息社会,老百姓不是那么容易忽悠的
作者: 温洋    时间: 2012-9-8 10:14
拜读,谢楼主。
作者: 无优    时间: 2012-9-8 10:30
是个好消息!
作者: 不想长大    时间: 2012-9-8 11:33
折腾咱老百姓……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2-9-8 12:03
是个好消息
大家不用担心了
作者: sylviezhang    时间: 2012-9-8 13:15
“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开发商或产权单位要在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前,将拟入住家庭的情况告知区县住保部门。住保部门将在经适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家庭入住前,通过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核对全部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


看字面意思应该是限价房入住前只要通知住房情况,其余3种房要审核住房情况
作者: sylviezhang    时间: 2012-9-8 13:17
所以,后面记者才说,审核住房情况的不包括限价房,不矛盾。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反正够乱
作者: 人人    时间: 2012-9-8 13:44
好消息,赞
作者: tcb123    时间: 2012-9-8 14:04
看看清河小营收房的时候怎么弄把, 他们要收房了估计 。
作者: 山后zg    时间: 2012-9-8 14:55
许多政策持续性较短,并不断修改。要努力适应。
作者: xlx981401    时间: 2012-9-8 15:33
那些没办产权变更的老经济适用房的倒霉了!
作者: 蜗牛    时间: 2012-9-8 15:56
好信息。
作者: luhaiml_75    时间: 2012-9-8 16:15

作者: 顶海淀个肺    时间: 2012-9-8 16:38
多日来终于听到点好消息
作者: leon0628    时间: 2012-9-8 16:49
这位负责人是谁?应该公布出来,他代表着官方意见。以后不怕变卦。
作者: 123    时间: 2012-9-8 18:05
看来,摇号后,买车、买手表、买手链、买裤腰带、买眼镜是不会再被审核了

作者: 飞扬    时间: 2012-9-8 20:38

作者: zigui    时间: 2012-9-8 23:12
政府回购的时候,价格为什么不是市场价,而是所谓的统一回购价?卖房人没有定价权,等于不让卖房子了
作者: 山后zg    时间: 2012-9-9 21:28
还是糊塗,下回来个补充规定,两限房将参照执行,咋办。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9-9 21:55
不用想太多,政策会越来越严格
作者: sunnyaimee    时间: 2012-9-10 10:05
这样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的卖不了房了,二手房量少了一部分,房价又要炒高了?
作者: anna_happyday    时间: 2012-9-10 11:50
pxyboy 发表于 2012-9-8 08:54
这个办法一出台,估计很多人要骂娘了

我觉得 肯定不会因为结婚就怎样的。那新婚姻法也不能独立存在在其他法律之外呀。都明确说了一方的房和对方无关了。住保办不会那么瞎心眼的。人家的房 离了还是人家的。自家没房还是没房 那不得睡马路了。
作者: angelding    时间: 2012-9-1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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