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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召集帖:强烈建议近期温泉凯胜家园的业主,集体去宝晟公司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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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ldeng422
时间:
2012-8-9 12:32
标题:
召集帖:强烈建议近期温泉凯胜家园的业主,集体去宝晟公司去一次
强烈建议近期温泉凯胜家园的业主,集体去宝晟公司去一次,
争取让开发商在8月底之前和我们签约,不要再耽误我们的时间
作者:
cp325
时间:
2012-8-9 12:33
沙发
:
:
作者:
必疯
时间:
2012-8-9 12: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ldeng422
时间:
2012-8-9 12:45
必疯 发表于 2012-8-9 12:34
沙发支持一下。不过话说回来,去干嘛去呀?
集体去的话 开发商会更重视一些 会早点和我们签约
作者:
maxsol001
时间:
2012-8-9 12:48
支持,什么时候去
作者:
maxsol001
时间:
2012-8-9 12:49
利息也丢了,也不给个说法
作者:
温馨
时间:
2012-8-9 12:50
支持,不过就怕组织不起来,有好多人,不在乎什么时候签约
作者:
山后zg
时间:
2012-8-9 12:51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2-8-9 13:11
作者:
谁家小谁
时间:
2012-8-9 13:38
精神上 支持大家, 但因我近的太远了。 可能没时间到达~
作者:
sunyb1698
时间:
2012-8-9 13:39
作者:
刀客
时间:
2012-8-9 13:40
这算是报名贴吗?
作者:
雨锋
时间:
2012-8-9 13:59
不支持 不反对
作者:
田获三品
时间:
2012-8-9 14:06
俺可以去。但一定要把去的诉求想清楚!
作者:
新游侠
时间:
2012-8-9 14:07
恐怕不会有啥效果吧
作者:
飞翔
时间:
2012-8-9 14:27
毫无意义 ,你先去看看路得了。
作者:
温洋
时间:
2012-8-9 14:27
坚决不支持,坚决不反对。哈哈,想去就去。我想开发商是随时恭候着儿。
作者:
麒麟日记
时间:
2012-8-9 14:35
开发商自然由开发商的理由,去了也是白去。。。。一切按照规则办事
作者:
褚凤茹
时间:
2012-8-9 14:37
是的 我支持大家一起去
作者:
蜗牛
时间:
2012-8-9 15:36
作者:
步军
时间:
2012-8-9 15:46
这个提议恐怕流产,老百姓说话好像不管用。
作者:
颐易
时间:
2012-8-9 16:01
作者:
熊猫兔
时间:
2012-8-9 16:13
作者:
云雾奔腾
时间:
2012-8-9 16:15
作者:
bingyu
时间:
2012-8-9 16:52
支持 就跟帖表态 呵呵 真的该行动了
作者:
bingyu
时间:
2012-8-9 16:53
最好最近几天定个日子 集合地点
作者:
xldeng422
时间:
2012-8-9 17:25
标题:
RE: 召集帖:强烈建议近期温泉凯胜家园的业主,集体去宝晟公司去一次
bingyu 发表于 2012-8-9 16:53
最好最近几天定个日子 集合地点
(请支持的业主留下联系方式和网名)
作者:
衰退
时间:
2012-8-9 18:08
如果有个相关规定的依据,也好争取啊。
作者:
tcb123
时间:
2012-8-9 18:46
作者:
FAN
时间:
2012-8-9 19:13
作者:
jiaheng
时间:
2012-8-9 21:16
支持!!
作者:
颐易
时间:
2012-8-9 21:21
作者:
追求民主
时间:
2012-8-9 23:28
地址在知春路29号院12号楼。找家恩德运医院,开发商就在对面。
作者:
dgge
时间:
2012-8-9 23:44
定时间吧,一起去,不能再忍了!
作者:
xjxnwpu
时间:
2012-8-10 07:30
支持,非常赞成。总忽悠人,让人心里不平静。最重要的是,别的楼盘早就签约,凯盛至今不签约,预售证也没办,甚至材料都可能没交,原因何在?问题出在哪里?这是否有深层原因?建议组织业主去开发商,去住建委。
作者:
hxh20052007
时间:
2012-8-10 14:03
大家应该团结起来去问个究竟,不能任凭开发商忽悠咱。大家团结起来的力量是巨大的,不团结起来的话,谁都不会理睬。我有个同学当时买的商住两用的房子,入住时开发商税按3%让业主交,还要交2%的公维,开始派代表去沟通,沟通了很多次都没用,最后他们集合了40%的业主去找开发商,说要就交3%的税,要不就交1%的税和2%的公维一共3%,最后大家一起维权和坚持,KFS迫于压力妥协了,最后只交了3%。所以说团结起来才能跟KFS谈,要不白塔。大家要团结起来呀,不然按照这个进度,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签合同呀!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2-8-10 14:15
应该定个时间 地点 牵头人,这样才有利于报名和组织,并且想好需要交涉的问题,效果才能好
作者:
青山
时间:
2012-8-10 14:23
不是泼冷水,要看什么事,这个事去多少人都没有用.
作者:
飞扬
时间:
2012-8-10 14:50
作者:
必疯
时间:
2012-8-10 15: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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