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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保障房资格初审引入民主评议机制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2-5-30 10:51
标题: 北京保障房资格初审引入民主评议机制
中国建设报

本报讯 记者刘月月报道 为加强保障房资格审核管理和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街道(乡镇)初审环节民主评议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保障房的初审阶段引入了民主评议制度。

  根据通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初审时,须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评议人员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管片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居民代表等各方人员组成,人数5人至9人。民主评议人员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享有了解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发表评议意见等权利,同时在民主评议会上负有如实评议、对申请家庭情况和评议人员意见保密等义务。

  据悉,有5人及以上的有投票权的评议人员参加评议会方可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会主要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行讨论。到会有投票权的评议人员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申请家庭得到2/3及以上同意票,方可通过民主评议。对于申请家庭申报情况存在异议的,评议会于1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次召开会议,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家庭成员须到场陈述,由评议人员讨论决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通过民主评议的,由社区居委会依据民主评议情况,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的下一个环节;没有通过民主评议的,将终止申请并书面告知申请家庭原因。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5-30 12:48
怎么没人来顶啊?其实这就是政策房面临的最大困境。哈哈
作者: 青山    时间: 2012-5-30 16:56
这个政策能执行下去的前提是,参加评审的人必须公正无私,必须对自己那片情况较为了解,必须有监督机制,否则会慢慢变味的,当一部分人有权利而缺少监督的时候会变的腐败.
如果真的能好好执行下去,肯定比之前的卡收入和资产那冷冰冰的政策要更人性化,更能保障需要保障的家庭.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5-30 17:33
不可能执行下去,除非有仇。
作者: kevin    时间: 2012-6-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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