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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建议:允许买房限制卖房 奖励租房闲置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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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狂暴飞轮
时间:
2012-5-28 10:18
标题:
国务院参事建议:允许买房限制卖房 奖励租房闲置罚款
地产中国网
“2012云南企业家大讲堂”昨日开讲,国务院参事、资深经济学家陈全生作“宏观经济趋势及政策走向”主题报告,建议实行“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闲置罚款”的政策,各级政府多方式筹集资金,打折购买现有竣工房屋,然后全部租赁出去。
陈全生透露,5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这是继5月16日之后第二次以“稳增长”为主题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立刻启动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国家发改委网站上透露的信息是,一天之内审批了100多个项目,这相当于5月份前20天的总和。
拉动经济增长,投资非常重要。陈全生统计了投资中比重处于前10位的领域,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和水利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合计比重达到78%。其中,房地产业的比重占到25%。
“目前恢复了铁路投资的力度,但这刺激不了消费。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不仅可以扩大投资,还能够促进消费,对扩大内需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国际上有经济学家预言,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是21世纪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城镇化的载体则在于房地产业,投资拉动经济还是靠此。”陈全生表示。
“但房地产调控处于两难境地,如果放松,担心房价反弹;继续紧缩,担心拖累经济,影响稳定。”陈全生认为,破解这一困局应以“销售市场与租赁市场并重,买房与租房并举”来解决。“应把注重买房的调控,转变为买房和租房并举的调控,把买不起、暂时买不起或暂时买不起大房、好房的居民,从销售市场引导到租赁市场上来。”
陈全生还表示,房地产投机“买”是为了“卖”,应将现行的“限买”政策改为“限卖”政策。建议实行“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闲置罚款”的政策。采取“增值收益税递减”的办法,保护自住者的刚需,打击投机者的炒作。若买房后一年就卖,国家收缴差价收益的95%;两年后卖,收缴85%;以此类推,随时间递减。鼓励房主出租房屋,不仅租金所得税全免,其他收入的所得税也相应减少。
“这样做,一是利用一部分老百姓的钱给另一部分老百姓解决‘有房住’的问题,二是让老百姓合理合法获得财产性收入。当然,市场是有缺陷的,对那些买了房,不卖不租也不住的闲置空房,需要行政干预。德国的做法是,3年闲置,房产税翻番;5年闲置,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主;闲置7年以上的,收为国家所有。”
陈全生建议,各级政府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打折购买现有竣工房屋,然后全部租赁出去。“这样既可解决房地产市场低迷,又可解决‘有房住’,还可压低房价。”政府所购打折房屋可实施“先租后买”的政策,把租期放宽至10-20年,到租期后,租房者具有优先购买权,但要按重估价购买。这样好处很多,当前暂时买不起房的居民,付租金即可住上中意的新房,经济上可承受,且优先购买权确保其将来可获房屋产权,因为10多年后,其收入有较大提高,再扣除折旧,届时也能买得起。
人物名片
陈全生,2008年3月起被聘为国务院参事,为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经济顾问团核心成员之一。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司长,就职于11个国家部委,担任国有企业老总。在国家经贸部门工作多年,其长期从事经济分析、政策研究工作,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起草小组组长。
作者:
青龙
时间:
2012-5-28 12:44
德国的做法是,3年闲置,房产税翻番;5年闲置,政府组织
流浪汉入主
;闲置7年以上的,收为国家所有。”z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2-5-28 13:17
青龙 发表于 2012-5-28 12:44
德国的做法是,3年闲置,房产税翻番;5年闲置,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主;闲置7年以上的,收为国家所有。”z
请问流浪汉如何申请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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