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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两限房能否出租】发三条北京日报、新京报、首都之窗的官方解释(最新更新27楼) [打印本页]

作者: 狂暴飞轮    时间: 2012-5-17 10:59
标题: 【关于两限房能否出租】发三条北京日报、新京报、首都之窗的官方解释(最新更新27楼)
北京将复查出租限价房者资格 骗购者将被收房2011年08月08日 03:03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耿诺

本报讯(记者 耿诺)位于大兴区的兴康家园限价房小区能查到近百条租房信息,而丰台区红狮家园限价房小区红狮家园在网上出租的房源达到一两百套。昨晚,央视报道称本市有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市住建委表示,将重新审核出租限价商品房家庭的申请资格。

对于央视等媒体的报道,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表示,央视报道的出租现象均为限价房小区。限价房虽然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但其与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属性不同。在住建部门统计中,限价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属于政策房的范畴。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只有廉租房和经适房属于保障房,“限价房只是当年本市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推出的试点措施”。
据了解,限价房的全称为“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商品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这种商品房虽然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产生的特殊产物,但它毕竟还是商品房。”李文杰说。

此外记者发现,本市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出租”,但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这一条限制。“有些限价房家庭的情况很特殊,比如孩子上学太远、自己上班太远等,他们需要把限价房出租,再就近租一套房子,这是合情合理的。但如果限价房购房家庭不是中低收入家庭,本来不符合购房资格,现在又以出租牟利,那肯定是不合理的。”李文杰说。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廉租房、经适房在内的保障房小区严格禁止擅自出租,一旦发现有违规出租现象,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来补足购房款。同时,对于出租了限价房的家庭,本市市区两级住保部门将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如果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将依法收回。


作者: 狂暴飞轮    时间: 2012-5-17 11:00
本帖最后由 狂暴飞轮 于 2012-5-17 11:05 编辑

北京出租限价房将复查购房资格 若骗购将收回

来源:新京报  作者:马力 2011年08月08日07:09

本报讯(记者马力)昨日,央视报道称,北京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

  昨晚,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专家表示,央视报道的出租现象均位于限价房小区,限价房与经适房和廉租房不同,是带有商品房属性的政策房,从法律上讲并没有严格规定一律不许出租。市住建委表示,对于将限价房出租家庭,将重新调查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请资格。
  多个保障房有房出租

  央视报道称,位于大兴的兴康家园 (论坛)是一个限价房小区,但在一些租房网站上都可以搜到该小区的出租房源,其中一个网站登出了近百条出租信息。按照网站提供的电话,记者分别咨询了房主和一家中介公司,得到的消息均是有房源出租。

  位于丰台区的红狮家园 (论坛)为限价房小区,网上显示,该小区出租的房源多达一两百套。记者随即采访了小区的几位住户,他们表示小区内确有房屋出租,部分房租高达每月3000元至3500元,一年租金达4万元。

  骗购将收回已购限价房

  昨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是严格禁止擅自出租的,一旦发现有违规出租将依法严肃处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来补足购房款。

  该负责人称,对于限价房出租的家庭,市区两级住保部门将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如果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也要依法收回。同时,市区两级还将检查政策性住房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代理政策房出租的行为。

  如果限价房家庭确实符合申购标准,为了解决实际困难而出租是可以的,但不能擅改用途,转租商用。

  ■追访

  限价房家庭特殊情况可出租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表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统计中,限价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政策房。

  按照住建部的规定,保障房指的是廉租房、经适房,而限价房是当年北京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出的一个新举措,它的全称是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所以它还是属于商品房的范畴。但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的一种特殊的商品房。”李文杰说。

  与北京市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得出租”不同,在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该条文。

  李文杰表示,一些限价房家庭因为特殊情况,如自己上班或孩子上学太远,把限价房出租,自己再租住一套更方便的房源,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限价房家庭必须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不符合资格,以出租来牟利,那肯定是不能允许的。”


作者: emile    时间: 2012-5-17 11:15
没晚吧我!稳座
作者: kadmd008    时间: 2012-5-17 11:15
看到了……
作者: jimsdell    时间: 2012-5-17 11:19
ZF   整天一点正事不干  早之前审查干淡去了  
作者: 月亮    时间: 2012-5-17 11:19
政府还是体恤民情的!
作者: 可乐    时间: 2012-5-17 11:23
还在第一页吧!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5-17 11:24
政策房必须把价格降下来,才有执行这个政策的动力
作者: 限价房幻想    时间: 2012-5-17 11:26
在住建部门统计中,限价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属于政策房的范畴。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只有廉租房和经适房属于保障房,“限价房只是当年本市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推出的试点措施”。


作者: 狂暴飞轮    时间: 2012-5-17 11:28
限价房幻想 发表于 2012-5-17 11:26
在住建部门统计中,限价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属于政策房的范畴。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只有廉租房和经适房属于 ...

还是幻想兄眼光犀利啊!一下子就看到重点了。让我们一起高唱吧:
”我们是小白鼠!我们是小白鼠~~~~~~~~~~~~~“
作者: 禾苗    时间: 2012-5-17 11:45
应该这样嘛!
作者: 禾苗    时间: 2012-5-17 11:46
楼上的,居然是ID的前三,
作者: 我在山顶    时间: 2012-5-17 12:04
还是别出租,省得麻烦
作者: 灵帅    时间: 2012-5-17 12:57
我们是最点背的一批呀,两居都不给,逼着我们闹土改呢。
作者: 南北    时间: 2012-5-17 13:37
保障房政策最终解释权归中介所有
作者: 加糖苦咖啡    时间: 2012-5-21 11:10
我觉得这个啊,以后两限房一取消,我们早晚被转成商品房

作者: 新游侠    时间: 2012-5-23 10:04
还是看了权威解释踏实
作者: 狂暴飞轮    时间: 2012-6-18 13:30
温故知新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2-7-1 10:58
谢谢楼主的辛苦整理
作者: bjwing    时间: 2013-6-19 23:47
xxx,本想租出去1600/月,在单位附近约5km租个1居3000/月(能改成小2居),还能补贴点
。。。
要不然我们每天上班至少1.5h!!
作者: qingerer    时间: 2013-6-26 12:11

作者: sunyb1698    时间: 2013-7-10 21:42

作者: 转到这里潜水    时间: 2013-7-22 15:21
上庄温泉剩余两限房都变公租了!海淀政府自己当房东出租了!
作者: 开心兔    时间: 2013-8-19 11:25
按照住建部的规定,保障房指的是廉租房、经适房,而限价房是当年北京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出的一个新举措,它的全称是限价商品住房。


作者: sunny97cn    时间: 2013-8-19 11:28
买房时够资格,后面就不许人家收入增加了,超过标准了?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3-8-21 22:43
两限房的房主是业主,公租房的房主是政府
作者: 狂暴飞轮    时间: 2014-1-8 10:09
再补充一则比较官方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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