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海淀区于11月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自11月9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据区国土分局负责人介绍,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事项不变动、原簿证不更换。
11月9日上午,海淀区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正式对外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秩序井然,前来办理登记业务的人数较往常也未明显增多,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正按新的登记程序办理各项业务。今后,海淀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均由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办理,办公地址为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A座,咨询电话为82708600。 (记者 王晓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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