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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海淀住保办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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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张
时间:
2012-5-4 12:42
标题:
求海淀住保办地址和电话
取公积金用啊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2-5-4 12:46
本帖最后由 wchlai 于 2012-5-4 12:54 编辑
抢河马先!
好像是在 海淀区双榆树北里22号(海淀房管局办事大厅3层) 62551215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2-5-4 12:49
谁能告诉我啊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2-5-4 12:50
在线等
作者:
麒麟日记
时间:
2012-5-4 12:50
和住保办没关系吧。
作者:
FAN
时间:
2012-5-4 12:52
上网查一下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2-5-4 12:52
有,先让他开证明啊
作者:
麒麟日记
时间:
2012-5-4 13:00
老张 发表于 2012-5-4 12:52
有,先让他开证明啊
住保办开什么证明啊。和我的程序不一样啊。那你再问问吧
作者:
政治体制要改革
时间:
2012-5-4 13:21
不用找住保办,他们说的证明就是备案通知单和选房通知书以及选房协议,选房协议在你手里,备案通知单和选房通知书在开发商那里,你直接去开发商售楼处(就是上地龙腾三区东门那里)去复印即可。
作者:
老张
时间:
2012-5-4 21:11
谢谢了。同志们
作者:
老赵
时间:
2012-5-4 21:31
本帖最后由 老赵 于 2012-5-4 21:34 编辑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章提取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自住住房的;(二)--(四)略;(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此规定看来,提取公积金不应找住保办。
作者:
yz2009
时间:
2012-5-4 22:24
不用找住保办呀。
作者:
冈仁波齐
时间:
2012-5-5 13:43
是不是在上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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