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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将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 设专门养老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5-6-22 12:35
标题: 北京市将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 设专门养老机构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近期将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由公办养老机构负责他们的养老,市第五福利院将专门接收失独老人,改革将不涉及现住的老人,通过不再接收其他老人慢慢过渡到专门的失独老人养老院。此外,本市今年将对全市老年人的经济、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对不同情况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开展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制定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制度工作。初步设计完成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评估量表,制定本市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民政局、财政局就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开展前期调研。

  老年人需求评估是老人入住养老院的前提,据此可以测算出老人的需求程度和自理程度,以及相应得到的服务。据了解,今年全市将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工作,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构建评估组织网络,扶持建立独立、公正、专业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构,统一对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评估意见,确定对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

  老人的自理程度不同,相应的养老需求也不相同。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应动员其居家养老;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优先考虑机构养老,其中对“三无”、“五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优先考虑到政府建设或资助的养老机构养老,对经济条件好的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动员其到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

  失独老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护服务。

  在养老方面承担主要职责的市民政局在这方面也有动作,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将改造成为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目前正在进行筹备工作以及机构资源整合,并就失独老人的界定、收住条件和供养需求等事项进行研究。市第五福利院拥有床位450张,是市政府投资建设的高档市级老年福利事业单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改造为专门的接收失独老人的养老院后,现在入住其中的老人并不受影响,只是今后将不再接收其他老人,慢慢过渡为一个只接收失独老人的福利机构。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作专题调研时表示,要尽快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作用,为休养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使休养老人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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