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须知
为了保证您在购买金隅•景和园(朝新嘉园)限价商品房过程中能够快速、准确地办理有关手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签约时间:以出卖人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签约地点:金隅•康惠园接待中心(双桥路口南500米路东,康惠园3号院7号楼底商)
行车路线:
自驾车:京通快速路双桥出口出,前方右拐向南500米路东;
城铁:八通线双桥站B口出,向南500米路东;
公交车:411路、649路、928路、666路、312路、728路双桥站下车,双桥路口向南500米路东。
二、签约需携带资料:
一次性付款客户
1.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购房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配偶页、本人页、变更页、未成年子女页);
3.选房时签订的《金隅•景和园(朝新嘉园)选房确认单》原件;
4.已婚客户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
1.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A4纸,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购房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A4纸,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配偶页、本人页、变更页、未成年子女页);
3.选房时签订的《金隅•景和园(朝新嘉园)选房确认单》原件;
4.已婚客户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5.公积金及贷款银行要求携带的其它资料。
注:市管的仅需携带1-4条的资料,5份复印件中给开发商1份,贷款机构4份。国管还需收入证明。如还有疑问请咨询公积金代办机构。
三、签约需携带款项:
仅限携带一张带“银联”标记的银行活期带密码的借记卡(信用卡除外),且至少提前2天将足额首付款存入该卡中(卡中最少多存10元)。现场不收取现金和存折。
四、特别提示:
1.签约必须购房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购房人必须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方可委托他人代为签约。受托人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授权委托书主要内容可向我公司领取)及委托人、受托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各2份。
2.签约前客户需咨询相关贷款办理工作人员,了解自身贷款年限及金额,签约当天需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银行:北京银行成寿寺支行 联系人:金经理 13910711918 陈经理 13683588525
公积金代办公司:北京海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13901115601 李征 18911257561 徐鑫 13601222623
3.请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等疾病的购房人备好所需药物,以免由于签约现场等待时间较长、人员较多及通风条件等问题引起疾病发作。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签约事宜(委托书需经过公证)。
五、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不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签订的《金隅•景和园(朝新嘉园)选房确认单》不再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
1.买受人本人未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
2.买受人未带齐本须知第二条所列的签约资料;
3.买受人未通过银行审核或不具备贷款资格但未及时追加首付款或全额支付房款的;
4.买受人未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足额支付购房款;
5.买受人未能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6.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时,买受人本人未亲自到场亦未按相关要求办理经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
7.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不能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
六、售楼处咨询电话:65701188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