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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庄亲邻听我言 [打印本页]

作者: 笑靥    时间: 2011-12-25 15:03
标题: 上庄亲邻听我言
上庄的亲邻们,你们好,看到这两天的信息,我费死劲转了自己的笨脑筋,就想出个这些东西来,大家别拍砖,原谅我的笨:
第一本来选房时已经有个确认单了,包括面积,但这次又让去确认面积,然后再签合同,为何费这道手呢?我笨笨的想了想,如果签合同的面积和实交的面积相差在百分之三的浮动内(是有个这样的规则吧?),开发商就不会因此负担双倍补偿吧?如果这次不再确认,按照规则,超出百分之三浮动范围,是不是对方要因此损失多一些呢?幼稚想法,见笑啦
第二,7姐作为一个业主,更身为一个女人,却顶住了那么多的舆论压力,一直为咱业主们合法权益的维护做着努力,个中滋味和辛苦不是我们在群里三言两语就能体味的,很多人,不管大事小事,直接就会想到7姐出面,要知道,7姐也不是万能的上帝,她也有她的难处,咱们要做的,是给与理解和支持,而不是捕风捉影的怀疑和埋怨,如果你自己尚不能解决这些难题,又怎么将所有的解决问题的重担全压在7姐一人身上呢?当然,7姐是我们的精神领袖,代表我们广大业主,但我们如果不团结,而是互相内讧猜疑,不给予7姐有力的支持,这不仅令7姐寒心,也背离了我们建群和论坛的初衷,不是吗?
第三,咱么这批等了很多年,个中的辛酸咱们有共鸣,彼此应该温暖和理解,我们的心思很简单,质量过关,价格合理,早日入住;开发商的心思也很简单,如何以最短的时日,最低的成本,更多的利润,早日完成这个任务。大家买卖两个心思,但不代表不能沟通,所以,少一些谩骂情绪,多一些理智,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沟通,否则,只能闹僵,即便闹得再不可收拾,到最后是不是还得坐下来好好谈判?除非你就放弃这个房子了。与其闹僵再谈判,不如不闹,理智沟通,我们需要开放商给予合理的解释,增减面积,都要摆在明处,不能不清不楚,大家心里有数,这也是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的知情权
第四,大家五湖四海,走到一起来,又是今后的邻居,来这里,无非是想更好的维护自己作为业主的权益,那么,我们就要一起努力,大家各有所长,从法律,从建筑,从方方面面,以你的专长,为合理合法捍卫我们业主的权益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样是不是比埋怨,辱骂更有效呢?
一家之言,望君深思。

作者: thickdoor    时间: 2011-12-25 15:04
希望这次验证问答不会出错,哈哈
作者: 晒太阳的坏猫    时间: 2011-12-25 15:06
u 原来是这个id
啊 哈哈
作者: 银星    时间: 2011-12-25 15:07

作者: 盘河马    时间: 2011-12-25 15:09
连地板都没了,晕啊……
作者: 笑靥    时间: 2011-12-25 15:13
本帖最后由 笑靥 于 2011-12-25 15:14 编辑

上面四个坏蛋,不好好给点意见,浪费了沙发板凳地板呢
作者: 爱上冬天    时间: 2011-12-25 16:49
说的太好了,咱们能不能和开发商沟通一下在确认书中标明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让大家心中有数
作者: 123    时间: 2011-12-25 17:02
上庄维稳的帖子可真多
作者: 清风77    时间: 2011-12-25 17:33
说的很有道理。
作者: 树懒    时间: 2011-12-25 18:24
维稳,哈哈哈哈哈
作者: 顶海淀个肺    时间: 2011-12-25 18:34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相当同意
作者: 望穿秋水    时间: 2011-12-25 20:12
说的有道理,同意楼主的观点!
作者: 古乐天    时间: 2011-12-25 20:15
有道理,支持一下
作者: xingtailyj    时间: 2011-12-25 20:52
团结就是力量,集思广益,为我们共同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 cj_bnu    时间: 2011-12-25 21:54
应该是地基一开挖就一定知道面积了
为何到现在才通知,有蹊跷啊
作者: 海淀V快捷    时间: 2011-12-25 21:54
对,增减面积,都要摆在明处,
作者: lithos    时间: 2011-12-25 21:56
cj_bnu 发表于 2011-12-25 21:54
应该是地基一开挖就一定知道面积了
为何到现在才通知,有蹊跷啊

蹊跷     。。。
作者: 七弟    时间: 2011-12-26 09:21
分析的有道理!
作者: 我和两两    时间: 2011-12-26 09:41
cj_bnu 发表于 2011-12-25 21:54
应该是地基一开挖就一定知道面积了
为何到现在才通知,有蹊跷啊

既然开挖就清楚面积增减,已经改变不了;现在告知你,你也来得及反应。

请多关注 如何反应这件事情。
作者: angela-nana    时间: 2011-12-26 09:54
协议上不是已经有面积了么?这次上庄又确认面积,到时签合同会不会还有另一个面积,交房时呢?
作者: 兰舟催发    时间: 2011-12-26 13:22
支持楼主!大家是在商量如何共同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要争吵、不要攻击、不要给他人压力!
作者: 亮剑    时间: 2011-12-26 14:16
这个写的非常好,七姐理应得到大家的支持!
作者: 亮剑    时间: 2011-12-26 14:16
等过几天看看大家面谈的结果吧
作者: 齐鲁    时间: 2011-12-26 17:02
支持楼主!说的有道理。
作者: bjguofangru    时间: 2011-12-27 15:44
和谐吧,不同意又能怎样呢,淡定接受吧
作者: 刀客    时间: 2011-12-27 21:46
7姐是我们的精神领袖
作者: 没谱青年    时间: 2011-12-27 22:31
其实说白了,大家多点信任,少点猜疑,多点耐心,少点唠叨,把事情捋顺了想想都明白,大家的目的是一样的,抱怨是没用的,抱团才是最好的~
作者: zilaishui    时间: 2011-12-27 23:04
没谱青年 发表于 2011-12-27 22:31
其实说白了,大家多点信任,少点猜疑,多点耐心,少点唠叨,把事情捋顺了想想都明白,大家的目的是一样的, ...

咱们要是成了团,估计是一团和气的面团
作者: 心有希冀    时间: 2011-12-28 09:19
至少应该让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理由,其实要是真是面积多了,也是好事啊。
作者: hfstx    时间: 2011-12-28 19:59

作者: 尼克    时间: 2011-12-28 22:07

作者: 格物    时间: 2011-12-29 19:18
言之有理。房子面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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