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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保障房、自住房小区物业拟摇号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凯盛居民    时间: 2015-3-28 15:53
而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文件中规定的则是,从业主入住起,一直到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都由开发商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由其承担物业费,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目前,该规定仍然在执行。

按照这个文件规定,咱们小区目前还没有完成共用部分交接吧,如2区门口开通、底商建立使用等,应该还是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吧
作者: juneandy    时间: 2015-3-3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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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瓜瓜    时间: 2015-4-6 13:04
什么都摇号,赌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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