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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场停车费博弈中,物业公司一方貌似开始占了上风 [打印本页]

作者: 肖云朗的妈妈    时间: 2014-9-25 06:54
标题: 这场停车费博弈中,物业公司一方貌似开始占了上风
      首先声明,我还没交停车费,我只是观望者;我只是一只兔子,还没到逼急的时候。我不是学法律的,我单个人也无精力用法律武器维护停车的权益。

      早就预感到,如何业主不团结的话,这场博弈物业胜算很大。一是因为地面停车费,价格比预期低了,停车费支出更小了;二是因为交了费的人肯定跟物业站在一个战壕了。跟做买卖一样,买方一旦交了钱,就被动了。
      随着交费的人越来越多,物业公司的砝码越来越重。之所以说砝码越来越重,就是因为交费的人跟物业已经是统一战线了。因此,这个时候要提出国庆堵车行动,不光物业公司不答应,广大交费的业主也不答应。
      如果这是一堂MBA案例课的话,物业公司“聪明”的地方如下(或者这场物业公司蓄谋已久的活动策划的核心要点如下):
      第一、地面停车费主动降价,让很多人觉得占了“便宜”,价格可以接受了,增加了交费欲望;
      第二、设计地面停车费和地下停车费两个收费梯度,采用饥饿营销策略,营造出恐慌性购买氛围,那些害怕抢不到车位的人纷纷交费;
      第三、最可怕的是,已经交费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站在同一个战壕里,业主一旦交费了,就被动了,其唯一诉求就是每天能正常停车,不会希望大家堵车(尽管部分交费业主也同情此类行动)。
      第四、就是延长停车证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间,避免过早与广大业主起冲突。而且这个等待的过程,还有人不断去交费。温水煮青蛙,物业砝码越来越重。

      物业团结与否是这场停车费博弈胜负的唯一关键因素,如今,物业公司巧妙地破除了业主间的团结,在这场斗争中开始明显占了上风。业主失败的地方就在于不团结,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没精力折腾,遂成为人家刀板上鱼肉。
       当然,这场斗争还没结束,剩下的没交费的业主如果确实想铁心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如下法律手段可以动用:
       第一、走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既然收费不合法,为啥物业能把证件办下来?!直接告给物业公司办证件的有关政府部门!打蛇打七寸,俺以为这一办法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走民事诉讼,告物业公司非法剥夺了业主的停车权益;
       第三、打110,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物业公司无理阻挡业主开车进出小区。
       当然,还可以寻求上访、新闻舆论支持等手段。过激的手段,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采取(虽然一哭二喊三上吊在目前国情下,相当好使)。
   
       接下来,就看没交费的业主是否还能团结在一块了!

       此外,强烈呼吁,在业委会暂时成立不起来的时候,要求温泉镇政府先成立温泉凯盛家园的居委会!!居委会是政府性质的组织,邻里矛盾,居委会有调解之责!!这是一个靠谱的选择!
作者: SBGRBQ    时间: 2014-9-25 08:15
难得一见非常理性的分析
更难得的是能形成文字,膜拜

如果有可能,我绝对支持你参与业主委员会的事务,其他瞎闹腾的就算了

作者: yumo3569    时间: 2014-9-25 08:17
不错!再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先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值得肯定且应该表扬!
作者: 手电筒    时间: 2014-9-25 08:25
SBGRBQ 发表于 2014-9-25 08:15
难得一见非常理性的分析
更难得的是能形成文字,膜拜

赞同。。。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08:31
本帖最后由 KSJY 于 2014-9-25 08:33 编辑

真逗,博什么弈,明明是法律、规矩和诚信占了上风,其他都不叫事儿。
都是成人,白纸黑字贴那儿多少日子了,再看不懂那不是成心吗,根本就没看吧。
诚信?对啊,很多人说了,立上蓝牌子我就交费,人家没食言。
因为有些东西见了光它就会死,就这么简单。
作者: wyw80    时间: 2014-9-25 08:40
恩,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居委会应该也行
敢不让进出就报警
作者: 豌豆黄    时间: 2014-9-25 08:43
物业团结与否是这场停车费博弈胜负的唯一关键因素,如今,物业公司巧妙地破除了业主间的团结,在这场斗争中开始明显占了上风。业主失败的地方就在于不团结
作者: shadowjoker    时间: 2014-9-25 09:17
支持!作为物业就要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体现出诚意。物业的监管机构是哪里呢?
作者: greenskycc    时间: 2014-9-25 09:18
支持,写的有理有据, 已经交钱的业主也不一定都支持物业,如果免费,他们也挺高兴
作者: wchlai    时间: 2014-9-25 09:40

作者: 京欣6号    时间: 2014-9-25 09:59
核心还是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致使业主处于一盘散沙的处境。任物业肆意蹂躏~~~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0:07
京欣6号 发表于 2014-9-25 09:59
核心还是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致使业主处于一盘散沙的处境。任物业肆意蹂躏~~~

关键是成立了业委会你怎么避免不会出现更为危险的结党营私呢,倒是不一盘散沙了,开始搞派系了。
所以说,关键不在于成不成立业委会,渠成水自然会到,瓜熟才能蒂落。
就像生孩子,简单,但不顾身体、心理,经济、环境、等因素就要孩子,孩子不会健康成长。
那是对孩子不负责任。
公民的心智已开启,但文化拖了后腿,要跟上还需很久。
作者: 唯心逍遥    时间: 2014-9-25 10:24
物业和开发商都不希望开业主大会或者成立业委会
总是拿“可能”作为理由,说的好像现代社会的各种体制都应该退回到原始社会去
作者: 唯心逍遥    时间: 2014-9-25 10:31
写了很多先支持下,尤其是“物业公司“聪明”的地方”,分析的很透彻
不过
1.收费的合法性,因为大家都签了补充协议,所以我没话说...
2.不能阻挡业主停车,但是他们会按停车时间收费
3.居委会还在筹备中吧,我记得之前有个帖子写了筹备组的情况
4.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关键,希望小金的群更多的发挥作用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0:36
本帖最后由 KSJY 于 2014-9-25 10:42 编辑
唯心逍遥 发表于 2014-9-25 10:24
物业和开发商都不希望开业主大会或者成立业委会
总是拿“可能”作为理由,说的好像现代社会的各种体制都 ...

真不是,只是总发现这种”可能“老能变成现实罢了。
您接触过,参与过多少小区、物业、业委会的核心事务。
好,您说制度约束,对,制度确实能约束一些事情,但我们的制度同样漏洞百出
就一条,现在规定物业的项目经理上岗要考证,专业知识好多门课。
反观我们的业委会呢,连个最起码的基础教育都没有,连最起码的业主的权利义务都不知道,还停留在幼升小阶段呢。怎么玩儿?热心,有干劲儿,这不够啊,所以说,现在制度明显有缺陷,再加上业委会不是法人,没有法人地位,说实在的,干这个真挺危险的,真不是危言耸听,我说的是真正干好,能有多数人拥护你,不是以权谋私。

物业和开发商都不希望。
这个其实没用,趋势所在。但你说的不准确,是不希望畸形的业委会成立,而且是绝不希望。

就那些拿着作废文件招摇的人,网上不明觉厉跟风的人,你觉得他们能代表你吗?你觉得他们进了业委会小区有希望吗?
但是应该怎么做呢,怎样才能赢得大家的支持和拥护呢?做一个正直的人确实不易啊。
作者: 素菜馆    时间: 2014-9-25 10:49
这样的物业真是让人恶心。明年物业费有多少人愿意交?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1:00
素菜馆 发表于 2014-9-25 10:49
这样的物业真是让人恶心。明年物业费有多少人愿意交?

是要经历这么个阶段的,谁都一样。
作者: jinxin15    时间: 2014-9-25 11:02
楼主你的分析确实挺全面,不过我还是要说,你只看到了表象,咱们都学过哲学,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咱们也不止上法院、信访这一条路可走。还有这个KSJY 就不是业主,他说的话大家都得反着看。
作者: 素菜馆    时间: 2014-9-25 11:14
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本职工作。真心为业主排忧解难才是正道。否则早晚有一天是要走人的。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1:18
jinxin15 发表于 2014-9-25 11:02
楼主你的分析确实挺全面,不过我还是要说,你只看到了表象,咱们都学过哲学,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咱们也不止 ...

兼听则明。
谁说的不重要,说的是这个理儿。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1:21
素菜馆 发表于 2014-9-25 11:14
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本职工作。真心为业主排忧解难才是正道。否则早晚有一天是要走人的。

不矛盾。
和谐社会也要讲法制。
保姆阿姨来来走走很正常,大家做好自己是关键。
观念也早晚有一天要转变的
作者: gggggj    时间: 2014-9-25 11:41
很简单,不交,有本事就别叫出去,要不就去起诉我好啦,你赢了我给你补钱!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2:27
gggggj 发表于 2014-9-25 11:41
很简单,不交,有本事就别叫出去,要不就去起诉我好啦,你赢了我给你补钱!

您违法了。
还去法院干嘛,那儿是执法机关

作者: gggggj    时间: 2014-9-25 12:33
KSJY 发表于 2014-9-25 12:27
您违法了。
还去法院干嘛,那儿是执法机关

你还是先歇歇吧!

我看过你看过吗!

IMG_20140925_120856.jpg (207.15 KB, 下载次数: 53)

IMG_20140925_120856.jpg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12:35
gggggj 发表于 2014-9-25 12:33
你还是先歇歇吧!

我看过你看过吗!

您倒是翻一篇儿啊,看74条,我记得有三句话吧,麻烦你给贴出来。
然后我给你贴对这三句话的解释。快!
作者: gggggj    时间: 2014-9-25 13:27
KSJY 发表于 2014-9-25 12:35
您倒是翻一篇儿啊,看74条,我记得有三句话吧,麻烦你给贴出来。
然后我给你贴对这三句话的解释。快!

你先解释解释看看在理不
作者: 翅膀999    时间: 2014-9-25 13:39
很简单,不交!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9-25 14:01
KSJY 发表于 2014-9-25 08:31
真逗,博什么弈,明明是法律、规矩和诚信占了上风,其他都不叫事儿。
都是成人,白纸黑字贴那儿多少日子了 ...

见光就死,有道理,公示拿不出来,就是怕这个吧。
作者: 秋水    时间: 2014-9-25 14:20
居心叵测者良多,大家要有自己的分析,北京经济报道朝阳两限房业主团结抵制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相信大家都看了。他们的房屋性质和我们是一样的,蓝牌子也一样立起来了,购房合同应该用的是统一版本的规范合同!前有车,后有辙!大家心知肚明就可以了!!!东挑西挑,有意思吗?!一个管家,就应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作者: 简单爱    时间: 2014-9-25 14:20
SBGRBQ 发表于 2014-9-25 08:15
难得一见非常理性的分析
更难得的是能形成文字,膜拜

同感   理智  分析透彻   业主不团结 都打自己的小算盘最后大家都吃亏

作者: NB    时间: 2014-9-25 14:49
顶!物业提高服务意识是关键,咱们这个物业费真不算低的了,再看看服务,真的是不匹配,差距太远了!
作者: 小雨点    时间: 2014-9-25 18:17
KSJY 发表于 2014-9-25 08:31
真逗,博什么弈,明明是法律、规矩和诚信占了上风,其他都不叫事儿。
都是成人,白纸黑字贴那儿多少日子了 ...

你贴哪了?楼下告示栏有么?给业主发短信通知了么?小区里到处都能看到换锁芯的小广告,物业怎么不管?赶紧清理了
作者: 京欣6号    时间: 2014-9-25 19:34
肖妈妈你真糊涂!这次费用低了,保证以后费用永远会低?关键这个东西它不是通过一套合法程序搞出来的,没有经过与广大业主的沟通,非法的东西玩的手段再高明也是非法,谈何高明呢?
作者: 素菜馆    时间: 2014-9-25 20:33
KSJY 发表于 2014-9-25 11:21
不矛盾。
和谐社会也要讲法制。
保姆阿姨来来走走很正常,大家做好自己是关键。

有你这个反面教员到来,很多业主观念正在发生转变。就按楼主说的是一场博弈,不论输赢,业主都是赢家。赢了、业主现在受益。输了、把你们赶跑受益。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25 23:13
素菜馆 发表于 2014-9-25 20:33
有你这个反面教员到来,很多业主观念正在发生转变。就按楼主说的是一场博弈,不论输赢,业主都是赢家。赢 ...

这才哪儿到哪儿?你总爱代表别人吗?
不交钱就叫受益?太短视了吧,是不是希望少花钱多服务,不花钱也服务啊,醒醒嘿。
是,业主的观念在转变,好啊,多看看多学学法规,光我是业主我怕谁,那不叫本事。
真正和谐的社区绝不是业主一家独大的,您也多出去走走看看,看看成功的社区,也看看乱七八糟的社区
绝对的赢家,您这就已经违背科学不客观了,怎么可能,您信吗?呵呵。


作者: kevin    时间: 2014-9-26 00:09
KSJY 发表于 2014-9-25 23:13
这才哪儿到哪儿?你总爱代表别人吗?
不交钱就叫受益?太短视了吧,是不是希望少花钱多服务,不花钱也服 ...

好像你很懂的样子。如果你要真是物业人员,我为小区有你这样的物业工作人员而感到悲哀,也为小区有以你为代表的物业公司人员的素质而感到绝望。年轻人,还是安安静静多读点书,丰富下自己的内涵,不懂的就少说话,多做事,,学学你们经理也考几个证,对你自己的未来前程也有帮助的,总不能没追求,做一辈子物业公司里的打工仔吧,而且即使是做了物业经理又能怎样呢,还得往更高了看吧。
我很久都不在论坛上说话了,也懒得关心物业的事情,今天上来看你这几天的帖子,不得不说两句,希望小区的物业能更好。
作者: 木云    时间: 2014-9-26 13:16
同意。希望尽快成立居委会。有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没有?我们可以催促一下。
作者: foreverumxiao    时间: 2014-9-26 14:30
秋水 发表于 2014-9-25 14:20
居心叵测者良多,大家要有自己的分析,北京经济报道朝阳两限房业主团结抵制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相信大家都 ...

对啊,各位业主真该为自己想想,别被保姆牵着鼻子走,摆不正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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