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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温泉凯盛家园“0912维权事件”真实情况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jinxin15    时间: 2014-9-16 10:47
标题: 关于温泉凯盛家园“0912维权事件”真实情况的说明
本帖最后由 jinxin15 于 2014-9-16 11:31 编辑

                              关于 温泉凯盛家园“0912维权事件”真实情况的
                      说   明
   关于2014年9月12日晚物业和业主发生冲突的事件被吵得沸沸扬扬,物业更是发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声明混淆视听,让不明真相的业主以为是业主无事找事,作为一名知情的普通业主,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在这里有责任和义务把我所知道的公布于众。
    2014年9月12日晚,几位热心业主,在征求所在QQ业主群内多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后,整理并打印出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要求停止车位收费管理的联合声明》。作为一名普通热心建设和谐小区的业主,没有渠道获得小区内各户业主的联系信息,因此只能将该打印好的业主联合声明分别插入在小区各楼一层的公告栏内,以便让部分未参与讨论的业主邻居看到,以此征集到小区内更广泛业主的意见,并倾听大多数业主对此事的心声,达到共建和谐社区的初衷。
      在派发业主联合声明几近结束时,在二区19号楼附近,被物业1名巡逻保安以“私自张贴小广告”为由进行阻拦,并通过对讲机又叫来2名自称小区保安(未着保安服装)的年轻人进行阻止,并一直尾随这几名业主,此时又1名身着“宝景物业”工作服的人员骑自行车到达现场,并出言不逊,大声呵斥与谩骂业主。有一名业主实在无法忍受物业人员如此的语言攻击和谩骂,导致头脑不够冷静,出手打了此人一巴掌。该物业服务人员又试图用所骑自行车还击我们,被双方人员劝解、拉开。此时,该物业服务人员在未和任何人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自行倒地不起。这时大批物业人员也闻讯赶到现场,其中有几名一身酒气的人(自称物业人员,但未着工作服)更是自称“刑满释放人员”,几番想冲上来,威胁并对这些业主进行人身攻击。由于冲突升级,双方分别拨打了110和999,随后来了两名警察和一名辅警。此刻,那几位自称是“刑满释放人员”的人员依然在叫嚣、威胁并欲攻击业主(有警察执法记录仪为证)。
当晚约12点左右,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调查,自称受伤的物业服务人员送医处理。最后,自称受伤人员检查并无大碍,也被警察从医院传唤到温泉镇派出所。经民警调解,于13日凌晨4点左右双方和解。对方自称检查、化验、999车和药品等总计1350元,当事业主支付了对方人民币1500元整,当场付清。(相关细节可见温泉派出所调解书内容)

声明:
以上为09月12日全部事件经过,本人保证情况属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本人在此呼吁广大业主齐心协力,不惧艰险、不畏强势,为构建和谐小区而努力。
                                                                                                            
                                                                                                                                      二区小老张
                                                         2014.9.16


以下就是所谓的小广告,请大家看看这是广告么:
关于凯盛家园“停车位收费管理”
业主联合声明

对于物业发通知车位收费问题,业主们意见是:
1.公示凯胜家园停车位(含地下停车场和小区外道路)土地使用权权属人(单位)名单。
2、公示想收费的物业单位欲收费车位上报物价局、房管局、建委、人防办、交通委等各主管部门的申请书、附件、附图、批件.
3.在公示上述材料的基础上,由土地使用权属人共商、制定小区停车位使用规划、管理细则、收费标准。本着用之于土地使用权权属人的资源,取之有车业有偿士地使用费,在保本微利的原则下,确定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单位(不排除自治收费管理选项)。
4.现物业公司有责任有义务.透明公示1、2内容.
5.公示后,相关权属人经讨论提出初步意见酝酿后,再逐步讨论收费问题。
6.本着谁的权属谁为主体当事人的原则办事,决不允许非权属人变相夺侵吞权属人权益的行为存在.

以上1.2项均需物业盖章并提供全部材料,保证业主的知情权。
(周六让到场的所有业主联合签名)

在这里大家也可以做个监督,看看这周六之前物业会不会公示咱们所要求的的所有文件,如果拿不出来,证明物业心虚。

作者: 演惟    时间: 2014-9-16 10:48
标题: 温泉凯盛家园“0912维权事件”真实情况的说明
2014年9月12日晚,我和几位热心业主,在征求所在QQ业主群内多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后,整理并打印出来《温泉凯盛家园业主要求停止车位收费管理的联合声明》。作为一名普通热心建设和谐小区的业主,没有渠道获得小区内各户业主的联系信息,因此只能将该打印好的业主联合声明分别插入在小区各楼一层的公告栏内,以便让部分未参与讨论的业主邻居看到,以此征集到小区内更广泛业主的意见,并倾听大多数业主对此事的心声,达到共建和谐社区的初衷。
在派发业主联合声明几近结束时,在二区19号楼附近,被物业1名巡逻保安以“私自张贴小广告”为由进行阻拦,并通过对讲机又叫来2名自称小区保安(未着保安服装)的年轻人进行阻止,并一直尾随我们一行人至二区21号楼附近。此刻三人围拢上前,欲强行撕毁热心业主手里尚未完成张贴的《声明》,并与我们发生口角。此时又1名身着“宝景物业”工作服的人员骑自行车到达现场,并出言不逊,大声呵斥与谩骂我们。本人实在无法忍受物业人员如此的语言攻击和谩骂,导致头脑不够冷静,出手打了此人一巴掌。该物业服务人员又试图用所骑自行车还击我们,被双方人员劝解、拉开。此时,该物业服务人员在未和任何人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自行倒地不起。这时大批物业人员也闻讯赶到现场,其中有几名一身酒气的人(自称物业人员,但未着工作服)更是自称“刑满释放人员”,几番想冲上来,威胁并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由于冲突升级,双方分别拨打了110和999,随后来了两名警察和一名辅警。此刻,那几位自称是“刑满释放人员”的人员依然在叫嚣、威胁并欲攻击我们(有警察执法记录仪为证)。
当晚约12点左右,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调查,自称受伤的物业服务人员送医处理。最后,自称受伤人员检查并无大碍,也被警察从医院传唤到温泉镇派出所。经民警调解,于13日凌晨4点左右双方和解。对方自称检查、化验、999车和药品等总计1350元,本人支付了对方人民币1500元整,当场付清。(相关细节可见温泉派出所调解书内容)
声明:
以上为09月12日全部事件经过,本人保证情况属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
再次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的支持和关心。
                          二区小老张


作者: 无敌天虫    时间: 2014-9-16 11:00

作者: s570small    时间: 2014-9-16 11:02
小老张辛苦了!

业主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大家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要能尽最大的可能团结,共进退。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9-16 11:06
楼主,以后要镇定,1500也不是白来的。干嘛便宜了人家。早就该出来澄清,很多业主在猜测物业的公告。
作者: lhy2112    时间: 2014-9-16 11:07
我觉得应该捐款揍他们两千块钱的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9-16 11:07
楼主,以后要镇定,1500也不是白来的。干嘛便宜了人家。早就该出来澄清,很多业主在猜测物业的公告。
作者: 演惟    时间: 2014-9-16 11:14
本帖最后由 演惟 于 2014-9-16 11:44 编辑

谢谢转帖支持
作者: 四两千金    时间: 2014-9-16 11: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14-9-16 11:16
支持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悦和园业主们学习!
作者: 莨焱翔    时间: 2014-9-16 11:17
要求物业公示
作者: xiamingjun2001    时间: 2014-9-16 11:20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真理是越辨越明。这个差不多接近真相,物业发的短信对此事看起来有遮掩。
支持热心业主,但下次再不能打人。
作者: gggggj    时间: 2014-9-16 11:26
原来为我们社区服务的物业人员是刑满释放人员,这样的物业我们一定不能要,一定要换掉。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光是停车乱收费的问题,今后的物业费我们是不是也要停交的问题,这样的物业我们不敢用啊。
作者: 唯心逍遥    时间: 2014-9-16 11:30
支持楼主除了冲动打人之外的行动
这些不是小广告-----楼道、电梯里那么多小广告也没见他们清理
旁边就有警务工作站,大家要善用警力以及现在数码产品的录音录像功能

作者: 老福    时间: 2014-9-16 11:41
一嘴巴,一千五,,,谁是无赖大家都不傻,,人心自由公道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9-16 11:53
顶楼主,支持!物业竟然雇佣这样的人,素质能好到那里去?
作者: filial    时间: 2014-9-16 11:54
**物业,换了丫的
作者: shuishouyouxia    时间: 2014-9-16 12:17

作者: victorzbk    时间: 2014-9-16 12:21
支持热心业主,但下次再不能打人。
作者: maxsol001    时间: 2014-9-16 12:38
原来是这样,这帮人真是不能再用了
作者: stryker    时间: 2014-9-16 12:44
支持热心业主,但下次再不能打人。
作者: luzhixin    时间: 2014-9-16 13:34
赶紧成立业委会,必须换掉这个物业。
没有业委会,业主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作者: 森林里的穿山甲    时间: 2014-9-16 13:39
建议下次再维权做好录音录像准备,这些人翻脸就不认,回头还倒打一耙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9-16 13:48
刑满释放可以改过自新,怎么能用这个名头来耀武扬威,这几个人真真害了你家主子啊。想想楼上楼下的邻居,得有多少人听到了。
作者: 田获三品    时间: 2014-9-16 14:02
唉呀,出了这种事情,才知道……关注
作者: 一直向前    时间: 2014-9-16 14:37
大力支持热心业主们!希望早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将来通过物业服务招标也好,成业小区业主自管物业也罢,真心不想再用现在这个无良物业了。
个人觉得成立业主自管物业挺好的。
作者: jinxin15    时间: 2014-9-16 14:59
为啥我的是新人贴啊?
作者: 小雨点    时间: 2014-9-16 14:59
发现自己向来是后知后觉。不过亲身经历的业主早点出来说明就好了,说晚了结果让物业先发制人了。
作者: bjwing    时间: 2014-9-16 15:04
gggggj 发表于 2014-9-16 11:26
原来为我们社区服务的物业人员是刑满释放人员,这样的物业我们一定不能要,一定要换掉。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 ...

刑满释放人员本身也没什么,但是如果这个表现,还是物业管理人员,是有点让业主不放心
作者: 小雨点    时间: 2014-9-16 15:07
房屋租赁都可以贴在小区各楼一层的公告栏吧?何况这种说明,怎么也不算乱贴小广告吧?建议亲邻多用网络的力量,我就常来小区论坛闲逛,基本每天都上。但是不上QQ,不逛论坛的邻居肯定也有很大比例,如中老年或者工作特别忙的人,张贴纸质文件应该对他们更合适。
作者: benjamin    时间: 2014-9-16 15:29
物业也许会伪造文件……
作者: marlson2013214    时间: 2014-9-16 15:29
严重同意,下回再出来刑满释放的,照揍!用钱能消费,何乐而不为?
作者: 京欣6号    时间: 2014-9-16 15:41
当务之急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必要是炒掉这个垃圾物业
作者: benjamin    时间: 2014-9-16 16:32
@ jinxin15  , 顶你 ,  也不能让你一人掏钱, 抽空大家凑个份子, 弥补一下
作者: 步军    时间: 2014-9-16 17:01
本帖最后由 步军 于 2014-9-17 09:10 编辑

    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1500元到手,没准还在窃窃自喜,偷偷闷笑,岂不知,德性全失,招人耻笑。敛钱的本事也不过如此吧。
   有道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真的家里有人出个什么事,还真怨不了别人,自求多福吧。
作者: xlx981401    时间: 2014-9-16 19:18
这物业真的无语,咱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维权将其换掉啊!这还是北京吗?
作者: foreverumxiao    时间: 2014-9-16 19:38
这物业真想钱想疯了吧?要是有材料,周六上午就甩出来了,多气派,多有面儿。现在还唧唧歪歪的拿不出个证据来,只是盖个自己的章就敢说干这干那。丫,每天照着镜子喊自己二大爷很爽吗?
作者: zailai007    时间: 2014-9-16 22:23
支持业主合理要求,物业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公示相关内容。
作者: 潇潇雪    时间: 2014-9-17 06:17
必须支持,其实很多人还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相。还有很多不上网和还没入住的同志们。需要加大宣传,再顶下!!!!
作者: 秋水    时间: 2014-9-17 08:17
顶起来
作者: jingan569    时间: 2014-9-17 08:24
顶起来~~~~~~~~~~
作者: upzl    时间: 2014-9-17 08:52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开水煮太阳    时间: 2014-9-17 10:57
本帖最后由 开水煮太阳 于 2014-9-17 11:11 编辑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17 11:18
不说别的,您满世界塞这个东西之前学过法,研究过政策吗,咨询过律师吗,要没有的话,你这不就属于造谣传谣吗,不该打吗,凭什么往人家门上塞东西,你尊重人家么,给保洁人员增加多少不必要的工作量。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17 12:01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1:18
不说别的,您满世界塞这个东西之前学过法,研究过政策吗,咨询过律师吗,要没有的话,你这不就属于造谣传谣 ...

挑事儿的是楼主。
电梯里的广告是商业行为,收益可查,物业会公示。
这乱发传单算什么,说的那些话都对吗,都有依据吗,禁得起推敲吗,这可不是简单的商业行为可比,严重多了。
作者: yfliu_666666    时间: 2014-9-17 12:17
顶起来
作者: 无敌天虫    时间: 2014-9-17 12:18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1:18
不说别的,您满世界塞这个东西之前学过法,研究过政策吗,咨询过律师吗,要没有的话,你这不就属于造谣传谣 ...

首先说这不是满世界塞,只是小区内各楼道的公告栏里,而且是非常规整的贴上的。要是说塞,那物业应该认真清查一下搬家的,换锁的,保洁的,装护网的名片,每次去小区都得从门上、门缝里抽出一堆来,这怎么没人管了?!这么纠缠,就是用心不良或出发点有问题。对于飞声明的内容,一楼有自己看去,看不明白借本字典仔细查查。什么叫谣言?什么叫造谣?这是质疑好不?!当然这也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行动,物业也有义务进行公示。清查自清,浊者自浊,大家自有分辨。
作者: cherry6029    时间: 2014-9-17 12:19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2:01
挑事儿的是楼主。
电梯里的广告是商业行为,收益可查,物业会公示。
这乱发传单算什么,说的那些话都对 ...

客观公正的讲,我觉得楼主可没有挑事,反倒是你这个KSJY在这里的不和谐音,你替物业在这反咬一口,让我们已经看出你是哪里派来的了。一句话,今年物业费坚决不交,什么素质的物业呀,真是让我们开眼了。
作者: 无敌天虫    时间: 2014-9-17 12:20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2:01
挑事儿的是楼主。
电梯里的广告是商业行为,收益可查,物业会公示。
这乱发传单算什么,说的那些话都对 ...

电梯里的广告是收益可查,在引入商家前征得业主同意了吗?收费多少谁定的?谁给你物业的权力代为行使业主的权力了?先不说收益可查与公示的问题,就说这事的先斩后奏就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不要不明就理的在这颠倒黑白。我严重质疑你的业主身份,对不起我错了,你可能不是业主,有可能是物业工作人员或者其它,请自理~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17 12:36
无敌天虫 发表于 2014-9-17 12:20
电梯里的广告是收益可查,在引入商家前征得业主同意了吗?收费多少谁定的?谁给你物业的权力代为行使业主 ...

这个请见《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第几条忘了,如果还能找到自己查吧,呵呵。
我是什么身份不重要,我脚着:什么事儿
实事要求是。
沟通别带着有色眼镜
隔行如隔山,
都正能量一些,我听说物业还接过不少表扬信呢,有必要让他们贴出来吗?
偏听偏信,管中窥豹,盲人摸象要不得,拿不准可以咨询,可以查询,现在很多物业政策都是公开的
偏偏有人就是愿意拿个作废的文件在网上招摇,还就有人信,跟着起哄架秧子,这些人为什么要误导大家,他是真不懂吗,呵呵,目的都不可告人。
我也不想揭露谁,大家混口饭都不容易,差不多得了。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17 12:43
cherry6029 发表于 2014-9-17 12:19
客观公正的讲,我觉得楼主可没有挑事,反倒是你这个KSJY在这里的不和谐音,你替物业在这反咬一口,让我们 ...

没挑事儿?那为什么他说的找不出任何依据支持呢,引用个文件号也成,让大家自己查明真伪。
不交费无助于问题解决啊,反而是让别人拿住了你不履行义务的把柄,不履行义务咋赋予你相应的权力啊,您说呢。
最基本的素质是实事求是,有理有据,而不是道听途说人与亦云,您同意吧。
就一句,物业天天在那儿,在明处,你有什么事儿为什么不先去了解沟通啊,咱们正常办事儿不都是这样的,物业不给你办么,故意阻拦刁难你了吗,要真是,做个瓷实的证据不正好曝光他嘛
为什么偏要偷偷摸摸行事呢。
作者: ftp11    时间: 2014-9-17 12:43
物业早有准备啊,刑满释放人员都找来了,nnd,把凯盛家园当什么了????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4-9-17 12:45
看得心里直害怕啊,还以“刑满释放人员”来威胁?

按理,刑满释放人员不是应该更加低调、谨慎以及脚踏实地吗
因为外面自由的空气来之不易

如果这真是物业的工作人员,不知道我们家园的安全感从何谈起
作者: KSJY    时间: 2014-9-17 12:46
ftp11 发表于 2014-9-17 12:43
物业早有准备啊,刑满释放人员都找来了,nnd,把凯盛家园当什么了????

楼主都加了引号了,是说那个人自称,楼主都没有查明真伪的能力,您就别传了,万一不是,您成什么了
作者: 缘来无恙    时间: 2014-9-17 12:59
敢说就得敢承认,满大街自己嚷嚷是刑满释放,活该大家质疑。
作者: 唯心逍遥    时间: 2014-9-17 13:07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2:43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楼主只是陈述事情的事实,以及用声明来表达自己(部分业主)的看法
不需要额外的文件来支持,难道必须要有文件允许你说话你才能说话吗?
虽然物业可以说:你让我照着你的看法做,需要文件支持我才能做
但是物业不能“暴力”剥夺业主合法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除非物业能证明业主表达的方式或内容是违法的
而即使是违法的,也轮不到物业来执法

作者: 宝执林    时间: 2014-9-17 13:51
本来就不该收费
作者: 我爱小宝    时间: 2014-9-17 16:24
顶楼主。支持捐款补偿楼主。
作者: yangyong979    时间: 2014-9-17 16:48
一定要团结,维权的都是义务的,我们没有站出来的人,也要在精神上声援。
作者: maggiecn88    时间: 2014-9-17 17:00
物业就是一群流氓无赖,黑社会的都来了,我们交这物业费,请来了一帮畜生,习大大的天下这帮孙子敢叫嚣,不想好了是,咱们大家一定要团结起来,不能被他们吓唬住,都一群什么人啊
作者: 欣赏美丽风景    时间: 2014-9-17 21:14
顶楼主。支持捐款补偿楼主。真这样的物业,不换了,我们权益何在?
作者: wfq129    时间: 2014-9-17 23:26
抓紧时间成立业主委员会吧。
老是单个业主单打独斗不行 ,物业最近暴露的问题很多,首先就是态度和素质问题,目前来看物业总是站在业主的对立面,不想着如何服务和沟通,整天就是撒谎和恐吓 。。。。
作者: wfq129    时间: 2014-9-17 23:28
广大业主积极响应吧 。。。
不要伤害了热心邻居的心啊
作者: luhaiml_75    时间: 2014-9-18 01:49
lhy2112 发表于 2014-9-16 11:07
我觉得应该捐款揍他们两千块钱的

同意                  
作者: 解小欣    时间: 2014-9-18 08:44
支持,坚决不交停车费!
作者: yu3717078    时间: 2014-9-18 12:00
“刑满释放人员”
他们还真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作者: ftp11    时间: 2014-9-18 12:27
KSJY是什么人?
作者: 蓬蓬    时间: 2014-9-18 13:25
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支持楼主!
作者: 西北牛    时间: 2014-9-18 14:48

作者: NB    时间: 2014-9-18 14:54
物业自己难道没有上级部门吗?广大的业主同胞们,你们说找他们公司总部有用处么?个人愚见哈
作者: 金弓虽    时间: 2014-9-18 19:41
若真如物业所说,物业这么积极管理小广告垃圾,那电梯里就不会那么多小纸片了
作者: 常不在家    时间: 2014-9-18 22:05
坚决支持楼主,维护业主正当权利。
作者: 月亮    时间: 2014-9-18 22:29
早日建立业主委员会,这应该是每位业主的心声。业主和物业不是对立关系,事情可以协商,不能威胁业主。物业领导应该对雇员的简历有了解,是不是适合物业工作能够做出判断,但目前看来物业领导并不负责任。
作者: 冰堡    时间: 2014-9-19 08:30
昨天楼道里又塞了换锁芯的小广告,物业怎么没把那个小韦给抓起来?另外,物业什么时候有时间把电梯卫生搞搞吧,太脏了!
作者: NB    时间: 2014-9-19 09:12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这叫什么事儿啊
作者: foreverumxiao    时间: 2014-9-19 10:11
这个物业除了想办法收钱,还会干啥?
作者: 大宝天天见    时间: 2014-9-19 10:15
这样的物业,真的是无语啊。
作者: 温洋    时间: 2014-9-19 10:34
超高的物业费,再不作为,再不就是收钱时作为,与抢钱没两样。
作者: 984362993    时间: 2014-9-20 14:23
支持维权,大家要团结起来!如果物业以为用流氓恐吓我们业主,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
作者: jhw77    时间: 2014-9-20 15:43
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和物业交涉更有分量
作者: 木云    时间: 2014-9-20 22:40
这个时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来主持一下。
作者: 风雨中人    时间: 2014-9-22 00:13
看来这物业真不怎么样,强烈要求换物业。
作者: 简单爱    时间: 2014-9-22 13:50
KSJY 发表于 2014-9-17 12:46
楼主都加了引号了,是说那个人自称,楼主都没有查明真伪的能力,您就别传了,万一不是,您成什么了

我想问问您有沒有能力查清是不是刑满释放人员   如您没有   又如何说别人再传   看得出您不过是物业的
作者: 简单爱    时间: 2014-9-22 13:54
ftp11 发表于 2014-9-18 12:27
KSJY是什么人?

物业的。建议封了他。可以去看看他在上庄的言论
作者: 简单爱    时间: 2014-9-22 13:55
金弓虽 发表于 2014-9-18 19:41
若真如物业所说,物业这么积极管理小广告垃圾,那电梯里就不会那么多小纸片了

拍下照片留证
作者: 五味    时间: 2014-9-22 14:58
亲爱的邻居,下次再有这种事,大家都有手机,记得摄像留证据
作者: 阳光语录    时间: 2014-9-23 14:17
  天下还有这样的事!
作者: 等待等待等待    时间: 2014-9-24 07:27
忒可怕了,这种物业让业主好没安全感
作者: daydream555    时间: 2014-9-24 17:41
:@:@:@
作者: 玉草    时间: 2014-9-25 09:53
强烈支持!!!
作者: 阳光语录    时间: 2014-9-28 18:37
静观其变。。。。
作者: wawawa2    时间: 2014-9-29 10:22
刚问静态科了,物业以小区入住率不高,召集不齐业主为由,就说服静态科。我说物业从来没发过任何通知关于征集停车费的意见,他是怎么判断召集不齐的呢?静态科说,他们也在调查此事,让等结果。
我还问关于停车费有纠纷是否已通知物业,他们回答是的。也就是说静态科已经正式通知过物业了,在纠纷未解决前,他那破证是无效的。
下次再有人打电话就问,管理办法里没说可以以召集不齐业主为借口发证,依据的是哪条规定,看静态科怎么说
作者: gd012100    时间: 2014-9-29 14:54
挺身而出的几位业主兄弟们辛苦了!!坚决支持!!!
作者: max99999    时间: 2014-10-6 09:57
这钱应该咱们大家一起出!!!
作者: 山后面包    时间: 2014-10-6 18:24
物业这种作态真不行。
作者: mccman    时间: 2014-10-7 21:22
物业素质的确一般,感谢邻居的热心出手,业主也不一定说得对,但是不让别人说话这有点不对
作者: 山后泡温泉    时间: 2014-10-9 09:13
坚决维权!
作者: shan_hou    时间: 2014-10-11 10:51
感谢邻居的热心出手!我也一直想出点力,无奈事情杂多,而且没有提前得到消息,但我100%的支持业主维权!
作者: kjjjkk    时间: 2014-10-11 15:33
支持维权  物业应该提高素质 和服务 不行的话还是请物业下岗吧

作者: 翅膀999    时间: 2014-10-12 09:10
昨天经过门口,保安走过来说让我抽空去办下停车证,我说不是还没有结果吗?他脸色稍变,你们把停车证办了就有结果了。想想和他说什么也没用,说也白费口水,门开了开车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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