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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问保障房 保障房用地如何落实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1-5-11 09:55
标题: 三问保障房 保障房用地如何落实
中国房地产报

  今年1月底,国土资源部公开的一份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全年实际供应量为2.47万公顷,创历史新高。但尽管如此,去年这些省区市的保障房实际供地总量仅为年初计划的65.2%,不足七成。也正是如此,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供地能否落实为各方关注。

  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认为,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用地肯定没有问题,各地肯定应保尽保。今年制定的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土地供应计划,将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将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各地的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将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而全国政协常委、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认为,保证保障房土地落实,要从根本上根治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但这并非一日之功。

  “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只能卖地。所以说,中央政府要舍得"割肉",需调整现在的税制结构。”王健林说。

   如何调动开发商积极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表示,实际上,目前民间资金充足,但投资渠道狭窄。如何将这些社会资金调动起来,制定政策引导其参与到保障房建设中来,亦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在王健林看来,只要国家给政策,房企就会参与到保障房建设中。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经天亮表示,目前建保障房都是企业垫资,企业最担心的就是房子建成后地方政府是否能回购。

  “国家只要给一定的政策,比如核定适当的利润,更重要的是建设之后,收购时候能够兑现资金。所以只要保障房政策配套到位,我相信在当前调控形势下,保障房逐渐成为市场主力的时候,这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被迫的选择。”王健林说。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则认为,开发商的利润水平也要有限制。假如利润太低,开发商不愿意做,政府可以用打包的方式,把盈利高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打包,要求开发商要想做好的项目必须做保障房,这样也让开发商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问责机制如何落实?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有委员指出,从前几年来看,保障性住房的硬性指标并未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问责机制并不完善,建议硬任务应该有硬保障。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在稳定房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一直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负责抓落实,而且要负直接的责任。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考核、约谈和问责。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说,国土资源部将加强征地实施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掌握征地批后实施状况,及时纠正征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长效机制何时建立?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已分解至地方,各地保障房建设如火如荼。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任务化的保障房建设并非长久之计,尽快加强立法和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保障房的土地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来源、专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权力的划分,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种专门机构之间的权责划分,明晰准入和退出的标准,才是根本之道。

  “保障房要想真正落实,要研究保障房可持续建设,必须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王健林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建控股集团总裁于炼也表示,应把现在所面临的土地优先供应问题、财政资金比例问题、产品统一问题、小区配套问题、社会资金参与的规则问题等,甚至包括分配和退出机制问题,以产业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表示,《住房保障法》是本届人大立法规划里的项目。这项工作从规划定了以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紧锣密鼓地调研和起草,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初稿。当然这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法律制度的研究也还有个渐进的过程。应该说,这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但是什么时候能够出台,现在很难给出一个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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