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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资委要求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 确保用地供应 [打印本页]

作者: 山后    时间: 2011-5-4 09:37
标题: 国资委要求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 确保用地供应
据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中的勘察设计企业要充分发挥在人员、资质、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接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工程建设企业要利用企业在规模、质量、成本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承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任务;建材企业要努力保障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建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矿区企业要利用有关优惠政策,争取将本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到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面临着资金、土地等挑战,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为了完成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承诺,各级政府纷纷加大工作力度,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项目。

  中央及各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据了解,为支持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财政部已两次下拨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计437亿元。其中,廉租住房补助资金11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1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1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今年在原有的预算安排基础上又增加安排180亿元。此前,根据预算安排,今年中央财政投入1292.66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方面,其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30亿元。

  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大财政投入。

  陕西省政府决定中央分配的政府性地方债券资金留省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广州市今年还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从10%提高到13%,并将土地出让溢价部分按比例返还用于保障房建设。

  一些城市还积极探索资金筹集方式。如南京积极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谈合作,今年2月全国社保资金首单30亿元保障房贷款落户南京。贵阳市已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达成50亿元的意向性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尽管各地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保证资金落实到位,仍然是严峻的挑战。国务院督查组在督查中就发现,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足额筹措到位。

  确保保障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用地供应能否及时跟上,对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至关重要。为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连同责任人名单由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示,并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进度。

  北京市国土局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开工2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公布的督察情况,接受检查的16个省(区、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益紧张的土地供应中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现实,在严格的土地审批程序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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