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主的网上家园 北京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小区业主论坛
标题:
转贴:ZF又出妖蛾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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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yqid
时间:
2014-7-1 22:01
我们一直是属于商品房吧
作者:
巴渝甲克
时间:
2014-7-1 22:34
限价房 等同于 现在的所谓 自住房
作者:
xiamingjun2001
时间:
2014-7-2 08:41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作者:
小竹排
时间:
2014-7-2 09:51
本帖最后由 小竹排 于 2014-7-2 10:04 编辑
第四章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第一节 住房建设与分配
第三十三条 【名词解释】本条例所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并不得转让的住房。
作者:
小竹排
时间:
2014-7-2 12:52
第六十七条 【前后衔接】本条例实施后,经济适用住房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限价商品住房摇号、分配和后期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称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作者:
麒麟
时间:
2014-7-2 21:12
小竹排提供的信息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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